2014-05-27

「我們所謂的倫理」與「錯誤的預設值」

我個人很喜歡看一個叫做「人渣文本 Ninjia Text」的 Blogger,畢竟我所擅長的並不是倫理學或是心理學,能夠看到這方面的專家用他的思維、知識做出論述是很好的觀摩,儘管有時偏向主觀(其實誰不主觀的?),但是詼諧有趣,不失酸民口味的書寫風格讓我看得很開心

這幾天他寫了一篇「隨機殺人與錯誤的倫理預設」,隨然說我的想法一開始就與他類似,但我想還是做出個別的論述,以下是該文章的作者,周偉航先生的論點:

第一點,對於「所有人都有良心」的反證
第二點,所謂「人只要用某種方法矯正,就會變好」的論說
第二點,那種「具備某些條件就會變成壞人」的舊有概念的論說
第四點,所謂「人就是依理性分為正常與不正常」的舊有概念之反證

我不太想要學習現今的臺灣記者用複製貼上來湊次數,所以想要看原文的請移駕到周先生的「人渣文本 Ninjia Text」,這裡是以我的看法為主

第一點,對於「所有人都有良心」是真的嗎?其實我不認為如此,尤其是在過去,我們普遍會被授予「人都有良心」的概念,所以對於那些我們認為的「異常者」,我們會有恐懼、不信任與辱罵,那句經典的「你沒有良心嗎?」不就是我們認為的「人都有良心」最好的印證嗎?

人們總是認為(或是說自許)與畜生不同,原因是我們有「良心」與「知識」,但是我認為是只有「知識與教育」,而「良心」與所謂「道德」是後天的,過去偉大的中國思想、教育的先賢總是這樣說「人皆有不忍人的惻隱之心」,但是這並不是天生的,而是藉由教育、群體思想的灌輸,將這種看法,或是說「道德與良心」預設安裝、深深的植入我們中華文化圈之中,因此我們會很自然的預設所有人都有良心,並以此為基礎建構出用於社會的倫理規範,維持社會的安定,而不少西方的傳統倫理學流派也抱持類似的觀點

但是,實際上這些只是當時的古聖先賢依照自己的有限觀察而產生出這種體悟,卻被後人當成聖旨、鐵則而用於規範現今社會,這種「所有人應該具有」的觀點本來就難以站得住腳,只要社會上出現一個反例就可以推翻,因此比較像是「信仰與迷信」而非知識,但是奇怪的是,大部分的臺灣,或是說亞洲大部分接受儒家教育的群眾還是會繼續認為「所有人應該具有良心」

就廣義上的定義上,人之所以稱之為人,是因為一些生理、心理上的條件,其中「良心」並不是必須具有的,因此「人」不能和「良心」劃上等號,對人而言,「良心」是種綜合的、社會性的行為表現,並不是單一的官能與行為,而是由心靈的理解與成長,加上群體的「灌輸」與「同化」而能夠具有我們定義上的「完整的良心」

人類會有各種類型的功能性障礙,心靈的功能也可能有各種層面或向度上的不足,因此每個人的「良心」能力也會有所不同,不論先天上的,或是後天上的原因,都會導致在我們歸類為「良心」的綜合能力向度上,有些人比較「豐富」,有些人較「貧乏」或「稀少」,甚至是「無」,因此,確實可能存在我們定義為「沒有良心」的人


Sibyl System,動畫作品「心靈判官」中的黑科技,圖片取自網路

第二點「人只要用某種方法矯正,就會變好」與第三點「具備某些條件就會變成壞人」的想法,在我上一篇文章中引用的臉書文章「日本社會為什麼會出現通り魔?」之中,你可以發現,在發生重大案件時,我們總是會將犯罪者的個體給病態化、妖魔化,但是這是解釋一個社會現象最不負責任的方式。這樣不但加深了對條件與犯罪者相似的群體、個體的歧視,同時也縮限了社會去進一步理解社會問題的空間

社會群體的思考傾向、媒體的報導經常觀察與剖析犯罪者的個人特質、環境背景,試圖分離出他(或她)在我們定義的「道德」相比,顯得錯誤的成因,接著我們會在社會中搜尋類似條件的人,貼上標籤,並為防止他們犯罪而預做準備,比如強化教育,先行隔離觀察等等

然而,我們會因為具備相同的個人特質或環境背景,就成為惡人嗎?這不是絕對的,因為變數已經達到混沌的層級了,一個微小的差異,就可能產生完全相反的行動,兩個基因一致的同卵雙胞胎,接受一樣的環境因素,都有可能產生截然不同的未來,一個微小的差異,就可能是希特勒與愛因斯坦的差別

同理,就算看了一堆以殺人為題材的作品,擁有許多的可以殺人的工具,活在一個不公義而充滿暴力的社會中,我們的「樣本」還是不見得會有邪惡的行為與動機,或許有些人可以經由學習或訓練而變得暴力,勇於開槍,但是同樣的,也有人是怎麼樣都不敢開槍的

藉由統計與分析,是可以告訴我們許多有關環境與條件的知識,但極端的驚世罪犯實在太過罕見,我們往往難以從他們身上得知真正有影響力的關鍵環境與條件,或許,根本就沒有這種關鍵環境與條件,一切都是混沌中的隨機

所以,就像我們不知道怎麼樣的環境與因素「必然」可以把人導向正途,當然也不知道怎樣「必然」產生惡性因子,儘管我們可能很逼近答案了,但自在完全釐清之前,還是可能出現反例,而你預先設想的防護條件會漏掉這些反例,而造成嚴重的後果

而部分群體往往認為,罪犯、潛在犯只要接受教化與適當的懲罰,必定會有所「改善」,而這種「過於正向而天真」的態度應該是來自於我們這個世界的宗教,當然也有部分來自於對「當代教育體系、國家制度司法是健全的」這種想法帶來的信心,但這是過於樂觀的看法

直到目前為止,我們仍然不能確定什麼是「最有效率」的道德的學習模式,當然也就不可能提出「必然有效」道德學習模式,進而導出「避免罪犯誕生」的社會模型與防治方法,畢竟我們在這方面的知識仍相當有限,但是我們能肯定的,是「教化無效」跟「關了也沒用」的個體是確定存在的,儘管死刑就算能嚇阻一部份的犯罪,但是對於少數人還是沒用,而這少數人往往會造成巨大的社會問題,但也不能因此廢止死刑,畢竟用來當萬用救援的「破窗效應」告訴我們,死刑還是有用的,因為「會怕死」的人還是存在

而最後一點,所謂「人就是依理性分為正常與不正常」這個想法?我會反問一句,連性別都會有中性(雌雄同體)了,依照不完全的概念就把人作二分法真的沒問題嗎?

我們單一個體之間,與其他個體的推理能力可能存在根本的差異,也就是所謂「共通理性」的範圍不多,甚至根本沒有共通點,這是道德表現上的出現巨大差異的根本,也使得個體之間的想法難以完全的相互理解

或許這些罪犯與我們不同,因此在根本的數量差異上,我們會以數量上的優勢,去認定「他們的腦子壞了」,是「和常人不同相違的」,但是與群體不同,並不代表他們不理性,只能說是擁有另一種理性的形式,而往往被我們定義為「瘋狂」,而這模式可能是對我們主流的社會群體有威脅性質的

有因為這樣,我們需要花些時間去瞭解他們,試圖進入他們的思考迴路,而不是站在你圈子裡,試圖要他們接受你的思考,要解決他們的問題,或降低他們對社會所造成的威脅,你只能進去他們的「理性」,也就是罪犯的「中性部分」去找答案,沒有試著去理解,沒有試著去歸納出「略為主觀」的想法與概念的話,不論你怎麼去想,那些都是沒有價值的

2 則留言:

  1. 相反的,也就所有人也都擁有道德的可能性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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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可以這樣想,但是我認為是先有「道德」再產生「良心」,而這兩者不是天生的,而是藉由與教育與社會潛移默化產生、培養,換而言之,是一個社會化的過程,因此任何人都有具有擁有「道德」的機會與能力

      但是,也不能因此斷定一個社會化不完全的人,會不具有「道德」與「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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